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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盐源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3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作者:  时间:2015-06-08 16:22:00  浏览: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精神,盐源县森林资源管理站等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3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及方法

  考核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现场报名,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考核聘用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有3个事业单位考核聘用3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具体的岗位名额详见附件《盐源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核聘用对象

  (一)考核招聘对象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8日以后出生)。

  2.考核的范围、学历等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用人单位考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1.报名地点:成都明悦大酒店(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55号永丰立交桥下)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①自荐材料1份;

  ②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1份;

  ③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自己业绩、职称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⑤近期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2张;

  ⑥《盐源县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

  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专业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查

  由“盐源县2015年考核聘用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应聘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报名需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②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参考期间考生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负责。

  ③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二)考核招聘的实施办法

  1.考核方式采用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方式进行。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的具体方式为:面试和资料审查。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应用等综合能力。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80%,资料审查占20%。面试卷面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时应聘者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总成绩和排名将于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同时公布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等额确定意向协议人员,若同一岗位选聘的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意向人员名次,若面试成绩再次并列则由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由考生按总成绩排名自由选择聘用单位后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协议约定在盐源县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

  六、体检

  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20日前到盐源县人事主管部门报到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时间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除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外,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县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

  八、递补

  同一岗位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空额的,可按该岗位参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年限协议书》,按照《凉山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协议人员给予解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凡经聘用务必于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予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验证,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十一、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中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考核聘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盐源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整个考核聘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相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和有关人员咨询

  本公告由“盐源县201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0834-636648313778684194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18181223366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局0834-6369999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636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