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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顺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作者:  时间:2015-06-16 16:47:00  浏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缺编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环保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环保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局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招聘人数、岗位及专业详见《安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2、各岗位具体要求见《安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具备拟招聘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3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司法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市环境保护局人事教育科(安顺市西秀区东关办事处东郊路顺城壹号住宅小区旁边)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已就业人员须持工作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3张。

  4、《安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1份。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前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www.shiyebian.net)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6月29日-6月30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列入拟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补充:市环境监测站拟招聘4个岗位,面试加试英语测试题)。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局招聘办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补充:市环境监测站拟招聘的4个岗位,面试加试英语测试题,英语测试题成绩占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分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拟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标准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作递补,考察工作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以上或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受行政处分已解除、党纪处分符合报考条件的除外),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刑事犯罪的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 (五)考核时提不到个人档案者;

  (六)2015届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的;

  (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经公示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聘用审批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全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凡聘用单位负责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考生未详阅公开发布的招聘公告导致的后果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33727732

  监督电话:0851-33727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