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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选调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14-12-16 11:25:00  浏览:

为强化我县经济和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政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选调县财政局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省在编在职公务员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会计、会计学、审计、财政、税收、金融、经济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管理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不限专业。

(四)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登记。

(六)愿意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七)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选调办法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126日—130日。

2、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办公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

咨询电话:0816-482317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了解选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北川羌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选调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选调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双面复印、提供单位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干部身份证明(由当地编制部门出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面试情况确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体检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调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

八、调动

对考察合格者,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九、选调工作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办理了流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选调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