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实践对象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其中,本科2015、2016级学生社会实践为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
二、社会实践形式与成果要求
(一)社会实践形式
社会实践采取项目制,分为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具体内容见《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见附件1)。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校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
三、2017年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各班级在近期根据学院社会实践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学生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指南》(附件6),申报校级、院级和自选实践项目。对学生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岗位体验类项目,可由学生报学院以院级项目名义申报。
四、时间安排
各班需于3月24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将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版)上交至学习部负责同学处(具体负责人QQ群通知)。
五、其他
1.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成员是自行组队,每队成员不得多于10人,不得少于5人(原则上不要跨班级、专业);
2.项目指导老师需项目小组自行联系,每位老师指导项目不得多于5项,请同学们合理选择指导教师;
3.各班需注意材料上交时间节点,逾期视为不能成功立项,成绩不合格
附件1--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doc.doc
附件2---校级实践团队申报材料.doc.doc
附件3---院级及自选项目申报表.doc.doc
附件4---社会实践院级(自选)项目汇总表.xls.xls.
附件5---社会实践报告格式及规范要求2017.doc
附件6---社会实践项目指南.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