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中监督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院开展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议,拟认定饶*等874名同学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27日17:00前到学工办高老师处反映(建工楼S3210),电话:028-84616673,恕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