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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慈善助力成长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08 17:29:00  浏览:

省民政厅、四川省慈善总会、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联合共同举办的“放飞梦想托起四川希望的明天”——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以下简称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今年增设“慈善助力成长计划”,现将评选要求公告如下:

1、资助对象要求。四年慈善助学期间,受助的学生进入省慈善总会志愿者储备,积极协助和参与省慈善总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定期与省慈善总会联系,反馈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情况;参与爱心企业为受助学生提供假期工作和实习。通过身体力行广泛的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

2、资助对象范围。具有四川省户籍,在计划招生范围内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品学兼优的低保、烈(军)属子女、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孤儿和丧失主要劳动力家庭的2017级贫困家庭学生(包含在张澜学院的学生)。为避免重复受助,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不参加此次评选。

3、资助标准

连续资助4年,每人1.8万元(入学前两年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后两年每年4000元)。每年由省慈善总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停止资助。

4、申报审批程序

1)  填写《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资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审核后退回原件)或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张(贴在申请表格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申请同学,于2017年11月12日将附件1、2上报电子版发至邮箱4064818@qq.com,纸质版13日中午11点前交至5104A。

5、后续考察评估

省慈善总会根据考察评估情况确定后续资格。主要考察指标为思想上热爱祖国、思想进步、礼貌诚信、与人友善、生活俭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校大学生的一些相关准则;学习刻苦且成绩优良,无挂科;在学习期间重视身体素质的培养;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愿意参加省慈善总会的的志愿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学以致用,回报社会。

说明:这个不是申报了就有,要上报省慈善总会最终决定是否通过审核并受助。

附件1.成长助力(大学新生)资助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17成长助力计划汇总表.xlsx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