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请汇总本班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仔细阅读表格要求并填写《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明细表》(附件1),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附件2)并按手印。
国家开发银行开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补充完整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在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签字并按手印,附于该学生签订的还款承诺书(附件2)后一并报送。
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银行开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与贷款方积极联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归还以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请各班于2019年6月12日前,将附件2按照附件1名单排序,将附件1、2纸质材料(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同学需另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建工楼S3213),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明细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19211440@qq.com 。
附件1:15级XX班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明细表.xls
附件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 .docx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