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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城乡建设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稿)

作者:  时间:2011-10-19 11:49:00  浏览:
一、本细则依据《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城乡建设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二、学生评优评奖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徐涛
副组长:辛勤 
成 员:雍军、王钟箐、王静、曾永刚、傅玲、杨平(小)、秦纪洪、沈珂、罗文剀、黄亮、任敏、张妍、许强、孙萍、丁璐、何翠微、学生代表
三、评优评奖范围和产生办法
(一)凡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并符合《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的条件均可参评;
(二)《城乡建设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测评内容为上一学年度完成的项目,凡上一学年度受到学校违纪处分和学院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者不得参评;
(三)各班学生首先根据《城乡建设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进行自评,各班测评小组对学生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总分排序,对符合各奖项评选条件的学生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比例,确定相应奖项候选人,上报到学院;
(四)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班初推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讨论、综合评议,确定各奖项推荐名单;名额没有分配到各班的奖项,从全院符合条件的同学中择优推荐;
(五)凡指标用不完的年级专业班级,可在全院范围内按平均分从高到低进行调整,从其他班级符合条件的同学中择优推荐。
(六)已经获得一项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参加其它奖学金的评选;
(七)关于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奖学金评选次数专科2次,本科3次,2011年由大三专升本的学生,不参加本年度评选,参加下一年度所在本科班的评选;
(八)学院成教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办法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四、评选项目及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评选对象:2008~2010级学生
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
评选基本条件:道德品质好,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无重修、补考科目,且上学年平均成绩在班级前10%,无违纪现象,综合素质突出。
名额分配:全院共4名。
评选程序:
1、首先各班学生根据《城乡建设学院学生综合评测表》进行自评,其后各班级测评小组对学生自我测评材料进行审核,并总分排序。
2、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每班第一名的综合素质测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各年级专业选出的综合测评分第一名在全院进行评议,全院测评总分排前4位的同学为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已获得2011—2012学年度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金额度:5000元/人·年
评选基本条件:申请国家 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原则上应该位于在评选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绩排名前10%,前10%确实无法评出,可以扩展到前20%。其 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以在前30%以内,并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无违纪现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名额分配:全院共57名,具体指标见《名额分配表》。
评选程序:
1、各班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城乡建设学院学生综合评测表》排序为据,拟推3名候选人。
2、各班推荐的前2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3、全院剩余1个名额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各班推荐的第三名候选人进行审核、讨论、综合评议后产生。
(三)学校奖学金
评选对象:2008~2010级学生
评选基本条件:道德品质好,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无重修、无补考科目,且上学年平均成绩在班级前30%,无违纪现象。
名额分配:具体指标见《名额分配表》。
评选程序:
1、各班根据综合测评分初推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备选1名。
2、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各班初推的各等级候选人进行审核、讨论,综合评议,推荐特等奖4名,一等奖36名,二等奖73名和三等奖146名。
(四)三好学生评选
评选对象:2008~2010级学生。
评选基本条件:道德品质好,成绩优秀,无重修科目,无违纪现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心理素质良好,体育合格,原则上学年平均成绩在班级前12%,单科不低于65分。
名额分配:具体指标见《名额分配表》。
(五)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对象:2008~2010级学生。
评选基本条件:思想道德品质好,上一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学期,成绩优良,无重修科目,上学年总评成绩在班级前40%,单科不低于60分,工作认真负责,在同学中能起表率作用,无违纪现象。
名额分配:具体指标见《名额分配表》。
(六)先进班集体
评选对象:2008~2010级班级。
评选基本条件:在学生处网站上进行了申报创建先进班集体并通过学院审核的班级;且班级学风良好,多数学生成绩优良,上一学年中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评选程序:创建先进班集体立项的班级上报材料,派一名学生代表做PPT并进行5分钟演讲,由评审小组评议,评出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班级。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有资格参加国家奖学 金、特等奖学金评选的学生(按年级专业推一名具体见《名额分配表》)准备好综合素质测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并按综合测评表奖项顺序排列)于 10月20日(周四)晚上6:00在4209开会,现场审核,评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和学校奖学金特等奖8名。
2、10月21日(周五)中午11:30前交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相关材料(综合素质测评表、贫困证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印制,班主任签字、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由评审小组对班级初推参评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评选出国家励志奖学金57名。相关材料交到学工办4209何翠微老师处。
3、10月21日(周 五)中午11:30前交参评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的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统计表、申请表、城乡建设学院2010-2011学年奖学金推荐表、综合素质 测评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将学生的相关材料按班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标记好年级专业班级以防止遗失),相关材料交到学工办4209丁璐老师处。
4、10月24日(周一)评审小组将对各班参评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5、10月25日(周二)评审小组将对各班参评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反馈。
6、10月26日(周三)中午12:40在4209召开学院评审小组会议(由各班班主任参加),对各班初推的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候选人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7、10月27日(周四)中午11:30前报各班三好、优干初选材料(统计表、申请表)。
8、10月27日(周四)中午11:30前报各班先进班集体材料,10月28日晚上6:30进行现场选拔。(地点另行通知)
9、10月24日—10月28日为学校 国家奖学金公示阶段。
10、10月31日—11月4日为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院公示阶段
11、11月7日—11月11日为学校 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公示阶段。
12、报送材料要求: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要求10月24日(周一)中午11:30之前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需要班主任签字,相关表格要求见附件1),电子版一份,发送至1695933125@qq.com,学工办4209何翠微老师处。
②学校奖学金按要求10月31日(周一)中午11:30之前报送纸质版一份。(需要班主任签字,相关表格见附件2、附件3)电子版一份,发送至165647825@qq.com,学工办4209丁璐老师处。
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按要求10月31日(周一)中午11:30之前报送纸质版一份。(需要班主任签字,相关表格见附件4-9)电子版一份,发送至165647825@qq.com,学工办4209丁璐老师处。
④特别提醒:需要报送的电子版名称必须是:年级+专业+班级+各种奖项 如08土木1班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由于邮件太多,请大家务必按要求报送各种电子版,否则视为不合格)。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城乡建设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解释权归城乡建设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城乡建设学院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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