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表彰和奖励在2017—2018学年度中方面全面发展的班级及个人,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现将校级先进班集体、十佳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
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班集体与个人
二、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创建先进班集体实施细则》实施
(二)名额分配
2017级:2
2016级:3
2015级:2
(三)评选要求
1.本学年度班级中未有人受到党纪校纪处分;
2.班级考评评分占80%,网络投票占20%
具体详见附件
(四)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准备、材料提交:10月10日—10月12日。
2、学院评选、公示阶段:10月13日—10月21日。
备注:《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先进班级考评细则评分表》需要班主任签字(签在第一页即可)。材料交学工办桂老师处。
三、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
由学院在校级优秀班集体候选班级中直接推选
(一)评选时间
1、学院初审推荐(10月15日—10月19日)
2、校级风采展示(11月2日)
3、十佳大学生校级评审大会(11月6日)
4、十佳先进班集体校级评审大会(11月13日)
四、十佳大学生评选
(一)参评主体
本科(大四)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志存高远、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2.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道德品质好;
3.获得二等及以上学校奖学金或国家相关奖学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心理素质好,人际关系和谐。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十佳大学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
2.大胆进行科研尝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成果突出;
3.品德高尚,大力弘扬正气,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事迹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4.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或参加校级以上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5.家庭经济贫困,但自强自立,在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热心公益事业,向社会及他人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评选时间进度
1、学院初审推荐(10月15日—10月19日)
2、校级风采展示(11月2日)
3、十佳大学生校级评审大会(11月6日)
4、十佳先进班集体校级评审大会(11月13日)
备注:十佳大学生直接到桂老师处登记报名,十佳所需材料请单独咨询桂老师。
附件: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先进班级考评细则评分表.doc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