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竞争力学院建设,强化内涵式发展,提高我院教师的课堂教学
水平和提升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学习。根据《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暂行)》,学院决定举行2016年教师教学竞赛,同时也从中选拔优秀教师参加校级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院40岁(1975年12月30日以后)以下的在岗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特殊情况需经竞赛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不参加。
二、竞赛时间
2016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竞赛地点
学院会议室5103
四、具体要求
1、教学竞赛为全院性活动,原则上都必须参加,办公室负责考勤并做好服务工作。
2、参赛讲授内容由教师在所主讲的课程中任选,时长为20分钟。
3、参赛人员年龄信息由学院办公室提供,教务办发布参赛名单。
4、评选及奖励办法:按竞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评奖。本次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8名及优秀奖若干。
五、竞赛组织工作
1、组长兼主持:王锡琴
2、竞赛评委:由校、院督导专家和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
3、竞赛秘书:吴懿
4、竞赛服务:院办、教务办相关工作人员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